文章来源: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18年5月23日 18:11 点击数:5463
为进一步解决资本金和现金流不足问题,盘活利用好政府经营资产,提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,经十二届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,原则同意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市直经营性物业产权、收益权、经营管理权一并移交给市城投集团,物业资产移交按照《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办理资产调拨手续。
目前已有部分物业资产移交到我集团,工作正稳步进行,下来将为市城投集团所承担的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相关重要建设项目筹措资金、提供融资担保等,加快推动业务发展,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(信息来源:投资发展部)